阅读热度:更新时间:2020-04-18
根据先前财政部、税务总局下发的《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》,在2021年12月31日前,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且符合规定的,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,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,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,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,单独计算纳税。当然,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。
所以,在选择奖金计税方式时,不妨先比较一下“综合所得(不含年终奖)应纳税额 + 年终奖应纳税额”和“综合所得(含年终奖)应纳税额”的大小,选择更为划算的方式缴纳税款。
在进入税款计算界面后,根据上一步的收入及减除数据,显示应纳税额、减免税额和已缴税额,根据计算结果显示“应补税额”和“应退税额”,确认无误后进行提交申报。
值得关注的是,如果需要补税但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,或者年度汇算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,且依法预缴税额的,可以享受免申报。